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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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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論文延後公開機制公告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論文延後公開機制公告

一、依114年6月4日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142201506號函及本校114年9月4日中正教字第1140600222號公告,自114學年度起研究所學生欲申請論文延後公開,應於申請學位考試時提出,並於學位考試時由全體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

二、審核要件:

1涉及機密事項:須提出適用法規或具體事實證據。

2專利事項:須提供申請專利案號或提出相關申請說明。

3依法不得提供事項:須提出適用法規或具體事實證據。

三、延後公開期間:

1、每次申請電子全文及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且需逐次申請。

2、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所)務等會議審核確認。

四、申請論文延後公開流程:

(一)申請學位考試時:

應在「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勾選「申請論文延後公開」欄位並經指導教授簽章,同時應檢附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並經指導教授簽章及檢附佐證資料。若無法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應另填寫「國立中正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原因說明表」敘明延後公開原因並經指導教授簽章。

(二)進行學位考試時:

由所有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並於前述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簽名表示同意。若無法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前述所填寫之「國立中正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原因說明表」於進行學位考試時,需由所有考試委員審核確認並簽名同意。

(三)辦理畢業離校時:

完成審核之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及相關佐證資料,請於畢業離校時將其夾附於繳交至教學組之學位論文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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