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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宗旨及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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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

成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

1993年

成立法律學系。

 

主要設立目的除平衡區域法學研究之水準並提升中南部之法治文化外,在於提供傳統民刑商法學教育及新興之財經、勞工、社會、行政等法學教育,以解決我國社會面臨之法律問題。

2000年

成立財經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及法律學系博士班,以強化財經法學之研究及提升本系之研究水準與培養具有研究法學能力之專才。

2002年

法律學系財經法組與財經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合併調整為獨立之財經法律學系暨研究所。

                     

本系目前有21名專任教師,教授15名,副教授6位,均具有美國、英國、日本、德國、法國或我國法學博士學位,專長涵蓋憲法、行政法、民商法、刑事法、財經法、社會法、勞動法、國際法及基礎法學等領域。目前除積極延聘相關人才外,更陸續充實各項軟硬體設備,以使本系成為南台灣法學研究之重鎮。

中正大學法律系於民國81年成立至今。在教職員與學生的努力下,中正大學法律系已經成為南台灣法律系的第一把交椅。本系教授科技部研究案的通過比例在全國法律系中名列前茅,學生們在國家考試也大有斬獲,每年都有許多畢業同學考取司法官與律師。

中正大學擁有寬廣美麗的校園,軟硬體設備皆首屈一指。學校有各種社團可供同學參加。法律服務社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同學可以體驗真實的法律問題,並將課本所學的知識與實務作一個結合。法學院擁有自己的圖書資訊室與自修室可供同學利用。除此之外,本系不斷添購許多國家考試圖書,並邀請出題教授至系上進行學術演講。只要好好努力,相信一定能夠充實學識,拓展視野。

本系設有大學部學士班(分設法學組、法制組);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碩士在職專班。有關課程規劃及研究方向分述如下:

► 大學部

本學系大學部分設法學組及法制組。二組畢業學分均為134個學分,其中包括通識教育課程28學分,共同必修58學分、共同相對必修14學分及各組專業相對必修12學分、專業選修10學分、自由選修12學分等課程。以共同專業必修課程,培養學生基礎法律能力,為將來畢業後無論是報考國家考試,或是投入私人企業做準備。並以各組專業必修、專業選修等課程,培養各特別專門法律基礎能力,為將來繼續深造做基礎。另外,結合法律服務社,使學生能有機會接觸到實際案例,培養將學識實際運用的能力。

► 研究所

研究所碩士班分為民商法、刑事法、公法、勞動法與社會法、國際法及基礎法學等六組:民商法組對財產法、身分法、商事法、 民事訴訟法等進行研究;刑事法組研究刑法理論、競合、刑事訴訟和證據法;公法組課程對「憲法」及「行政法」學群進行專題研究;勞社法組對勞動法和社會法進行專題研究;國際法組係對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環境法等進行研究;基礎法學組則對科際法律整合、法理學、法學方法論及法律史進行專題研究。

碩士在職專班除提供非法律系畢業人士進修法律學士基礎課程外,並結合理論與實務之法學碩士進修課程,強化在職人員之本職學能及法學研究能力。

博士班則培育具備科際整合、國際學術交流及進階法學研究能力之專業人才,在國內深造進修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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