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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

法律學系碩士班(一般生)畢業學分數自114學年度入學新生起調降為30學分

 

依本系113學年度第7次系務會議決議,

本系碩士班一般生畢業學分數自114學年度入學新生起調降為30學分

其中各組相對必修課程由 16 學分調降為 14 學分

專業選修課程由 14 學分調降為 12 學分

法學外文則維持 4 學分

法律學系碩士班修業規則(114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請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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