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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法律學系轉系申請公告--6/17(一)截止

 

一、轉系受理申請期間113年6月3日至6月17日

二、轉系考時間:113年6月24日上午9時起(暫定)

三、申請條件:

1、在原修業學系之學業成績,其累計排名居全班前50%者。

2、操行成績須85分以上。

四、申請者應準備資料:

1、113學年最新之轉系申請表

    (1)申請表需經家長簽章同意。

    (2)若為降轉,請詳讀申請表之降轉注意事項

2、請檢附截至112學年度第1學期止歷年成績單(附累計排名)

五、注意事項:

1、先經原系簽准後,於申請期間內向擬轉入系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休學期間不得提出轉系申請。

3、本次申請轉系並經核定通過者,適用112學年度修業規定

4、申請前請詳閱教務處113學年度轉系申請公告及轉系申請表所列之修讀注意事項

5、教務處113學年度轉系申請公告及轉系申請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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