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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2學期法律學系嘉星學生補助申請--4/23(二)17:00截止

 

一、申請資格:嘉星學生為設籍中華民國之本校學士班學生,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經濟弱勢學生:已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或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計畫補助之學生。

 (二)不同教育資歷且入大學機會較少學生:指本校透過「獎勵公立大學提升弱勢學生入學機會」機制所招收之學生。

二、申請同學如為第二類別身分者,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至輔導中心資源教室深耕計畫承辦人員判定。

三、注意事項:

 (一)申請表中「措施項目」請同學自行勾選(每學期申請一項為限)。

 (二)若勾選第一、第二項目之同學:

1.申請表請先填寫至第一步驟完畢,再將申請表寄回法律系辦曾助教信箱( fangwei@ccu.edu.tw ),第二步驟待與教師晤談完畢再繳交。

2.一併填妥晤談時間調查之google表單。表單連結:https://reurl.cc/0vzL6M

3.113年4月23日(二)17:00前繳交完整申請資料者(除第二步驟可空白外),才視為完成申請

 (三)若勾選第三項目之同學,請於113年4月23日(二)前將申請表及輔佐資料繳交予系辦曾助教,或email電子檔給曾助教。

四、以上若缺一未繳交或未填寫完整,將視為不符合申請資格且逾期不候,請各位同學特別注意!

五、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嘉星學生助學作業要點及申請表單請參: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