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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57 期(2017年)

一、
篇名:於日本環境行政中之程序法的意義
作者:下山憲治(著)、林倖如(譯)
卷期:57期
出版年:2017
中文摘要:本文係在掌握現代環境行政中法律關係的多樣變化下,論述今日日本環境行政中之程序法的意義。文中,作者指出今日環境行政法律關係中,除有傳統警察管制下的兩面法律關係之外,更呈現出不少多方當事人並存之現象。然而,在此,非屬行政相對人之第三人,或因其權利或利益並未直接受到國家侵害或受其限制之故,或說所涉及權益屬性係超越加害者、被害者等個別權利或法益之集團性利益者,因此不僅多難循現行爭訟制度尋求救濟,且在行政程序上對於第三人之保障,亦難謂已為充足。針對上開問題狀況,作者首先援引日本最高法院歷來判決來論證正當程序保障在日本法制中之規範性意義,並說明其具體內涵;次而,指出日本現行相關法制上之行政程序,除具有保障權利目的之外,亦蘊含有促成民主意思決定之參加意涵;據之,更進一步論及在環境行政程序中深化民主性參加程序之必要性以及創設問題解決取向之公聽會等等可行方向。
起始頁 - 結束頁:1-39

二、
篇名:論再保險契約之效力-以監理效益為探討核心
作者:蔡信華
卷期:57期
出版年:2017
中文摘要:再保險交易模式屬於典型的商人保險,契約雙方當事人均為具備保險專業且經濟地位平等之商業保險公司,由於不涉及保險消費者保護之議題,故再保險交易屬於高度私法自治之領域。然而再保險係保險經營上重要一環,若保險人因不當安排再保險之問題導致失卻清償能力,不但會直接影響其經營安全,亦有可能間接損及保險消費者之權益。從而,本文探討再保險契約之獨立性、再保險基本原則及重要契約條款等相關議題,分析原保險人實際上受到再保險契約效力之拘束,進而產生再保險契約之監理效益。同時,針對我國現行再保險管理辦法,檢討行政監理對於再保險契約實質內容之管制與干預,除必要之低度監理外,應貫徹再保險之高度私法自治與契約自由原則,尊重國際上商事習慣之形成,並以此作為將來研議修正再保險監理規範之參考。
起始頁 - 結束頁:41-87

三、
篇名:2017年1月1日施行之勞動基準法中有關一例一休與特別休假法律問題之探討
作者:鄭津津
卷期:57期
出版年:2017
中文摘要:2016年1月1日起我國施行週40小時工時制度後,並未達成讓所有勞工享有週休二日之目的。為落實週休二日之規定,因而有「一例一休」之修法。此外,政府為統一國定假日制度,以增加特別休假之方式砍7天國定假日。立法院最後於2016年12月6日修正通過勞基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條之一、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九條、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九條之修正,修法範圍包括一例一休、特別休假、休假日、加班費、工資清冊、四週變形工時、假日出勤、輪班間隔11小時、勞工申訴保護等。限於篇幅,本文僅針對勞基法此次修法有關一例一休與特別休假之相關問題進行探討,從修法背景及目的、條文內容與相關問題進行探討與評價,同時針對相關規定未來應有之發展提出建議。
起始頁 - 結束頁:89-118

四、
篇名:論薩拉曼迦學派(Salamanca Schule)-以Francisco de Vitoria之法思想為中心
作者:高文琦
卷期:57期
出版年:2017
中文摘要:近來,發源於16世紀西班牙伊比利半島的「薩拉曼迦學派」(Salamanca Schule),因國際情勢的演變而逐漸受到學者的注意,並重新發掘其學說的重要性。薩拉曼迦學派在法學上的意義,即在於其重新架構自然法,由人的本質出發,認為人都具有相同的本質,所以享有相同的權利與自由,當然也包括美洲的原住民,他們對於自己的土地享有私有權,也有權抵抗暴力的傳教活動。這樣的思想與當時主流的觀點不合,後者主張原住民族僅僅具有不完全之理智能力,一如孩童,因此不能與歐洲人平起平坐,需要歐洲人的領導。學派創立者Francisco de Vitoria被譽為是國際公法之父,因他繼承中世紀神學自然法的傳統,面對新的政治、經濟處境,針對人的本質、國家的概念、人道戰爭、國際社會應有的秩序等,發展出新的國際法觀點,並形成新的世界體系,也形成西班牙經院哲學的特色。他努力推動理性化與神學理論的伏流結合,將精神的影響力限縮在神學的領域,而世俗的力量相對於精神思想的力量,則以神學理論予以正當化。此外,在世俗化或理性化的過程中,原先教會法的角色移轉到世俗化的萬民法,而他由宣教權所開展出來的「溝通往來之法」也扮演重要的角色。作為其核心的宣教在此轉變成世俗的, 一般性的溝通概念。薩拉曼迦學派承繼中世紀基督神學以「愛」為本質的觀點,為近代人權的發展,發揮重要的作用。
起始頁 - 結束頁:11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