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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2 期(2019年)

一、
篇名:從國際法及兩岸關係面向思考我國臺灣海峽的航行制度規範
作者:郁瑞麟
出版年:2019
中文摘要:國內海洋法要如何與國際海洋法接軌,一直是法界所關注的議題;我國有關臺灣海峽航行制度的規範,受制於兩岸關係的特殊性與本身地貌的複雜性,使得許多法律見解仍莫衷一是,有待釐清。基此,本文將討論臺灣海峽的法律定位以及其所適用的航行制度種類,再依船舶類型區分為外國船舶與大陸船舶,繼以宏觀的角度,兼顧法理與國家利益,探討澎湖水道、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與禁、限制水域等不同水域的較適航行制度。本文認為外國船舶航經臺灣海峽可排除過境通行的適用,而在澎湖水道及領海部分,宜容許外國船舶享有無害通過的權利;在專屬經濟海域則可思考增加有關海洋環境的保護和保全之相關規範。另針對大陸船舶,或可修改相關處置作法,以降低兩岸發生衝突的機會。
起始頁-結束頁:1 – 41

二、
篇名:人工智慧於司法實務之可能運用與挑戰
作者:龍建宇;莊弘鈺
出版年:2019
中文摘要:人工智慧乃是以電腦程式模仿人類思考模式之結果,以更有效率之電腦運算,進行資料蒐集、分析。現行的人工智慧在司法審判中可用作法律檢索分析、風險評估工具、計算量刑基準、鑑識輔助系統,在專利商標實務中作為判斷侵權及核駁之依據,在執法上也可用於推算出可能的犯罪熱點而進行預測性執法。人工智慧雖然可有效運用在司法實務上,但其可能無法處理法律邏輯與常識之問題,可能對特定族群產生歧視或是對於隱私權產生侵害。另系統本身之透明性與可受監督上亦存有疑問,且在實際應用時可能受制於法令上的限制。準此,本文就人工智慧於司法實務上之可能運用與挑戰,進行全面性地探討,並提出結論與建議。
起始頁-結束頁:43 - 108

三、
篇名:保險業客戶審查義務及洗錢防制之法令遵循-兼論OIU國際客戶審查
作者:蔡信華
出版年:2019
中文摘要:國際洗錢防制規範,係指由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所訂定的洗錢防制標準。臺灣目前雖非FATF成員國,惟自2006年起,即以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會員身分參與FATF會議,有遵守FATF四十項建議之義務,並即將在2018年11月接受APG第3輪反洗錢效能的相互評鑑。若國際評比欠佳,臺灣會遭到國際社會警示,並將接受國際金融反制措施之不當後果。鑑於「客戶審查義務」(Customer Due Diligence, CDD)是FATF四十項建議中最重要的建議之一,且已納入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之法令遵循規範,本文即由探討保險業客戶審查義務之國際規範及我國監理實踐,進而論述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管理辦法對於國際客戶審查之修正重點,文末評析OIU業務之洗錢風險並提出具體建議,俾供我國主管機關與相關單位之參考。
起始頁-結束頁:109 - 170

四、
篇名:接近司法之權利內涵的擴張-以歐洲環境法與德國環境救濟法作為觀察
作者:王韻茹
出版年:2019
中文摘要:臺灣近年來發生多起環境保護與經濟開發衝突爭議的環境訴訟,主要均涉及了行政法院受理時之行政訴訟要件與審查範圍。比較法上,在歐洲環境法與其會員國轉化後之環境救濟法制中也有類似的爭議與討論,對此及接近司法之權利的探討。本文藉由觀察歐洲與德國關於環境救濟在接近司法權利內涵之擴張的發展,作為我國現行環境保護的行政救濟法制之借鏡與再思。首先,本文對於國際法和歐洲法就環境保護之司法救濟的法規範加以說明,其中主要涉及奧爾胡斯公約(Aarhus Convention)。該公約是以保障環境事物決定程序中之資訊公開請求權、民眾參與以及接近司法之權利為目的。具體而言,資訊公開、民眾參與與開放司法救濟被稱為此一公約的三支柱,本文以該公約中接近司法之權利作為主要研究範圍。依據該公約第9條,締約國必須確保人民得透過司法審查環境事物領域中的公部門決定之合法性。進而由於歐盟與其會員國均為該公約締約國,為了執行該公約,歐盟亦有制定相關指令,要求會員國必須加以轉化於內國法律。承上,本文乃進一步整理與分析歐洲法院以司法救濟路徑實現環境保護目標的訴訟個案為出發。在案例選擇中,主要是以德國法制轉化該公約作為觀察對象。主要的原因在於德國法制向來較強調實體權利面向,而對於上述公約強調程序保障,在轉化過程中可能遭遇困難,此等困難與爭議相當具觀察價值;次要原因在於我國行政訴訟法深受德國行政法之影響,從德國法之發展應有值得再次借鏡之處。然而,即使德國於2006年制定了環境訴訟救濟法,其目的在於轉化歐盟指令與實現奧爾胡斯公約的權利保護要求,惟其規定備受批評與挑戰,尤其是來自於歐洲法院的質疑。本文藉由分析相關的歐洲法院判決以及後續德國環境救濟法之修正,探討環境保護應如何透過司法救濟而得以實現。基於上述比較法之觀察和結果,回到本國法的部分,本文先對廣開司法救濟管道作為訴訟權的憲法保障,說明這是來自於大法官釋憲實務所開展的訴訟權核心內涵。其次,檢視與探討在我國環境保護案例中所呈現的行政訴訟爭議與問題為何,以及其與前述憲法保障內涵之關聯何在。最後,對於訴訟權保障是否得以實現環境保護條款,聚焦我國環境訴訟在接近司法之權利內涵的擴張,從比較法觀點加以探討與說明,並總結提出本文看法。
起始頁-結束頁:171 -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