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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士班簡介

 

本學系大學部分設法學組及法制組。二組畢業學分均為134個學分,其中包含通識教育課程28學分,共同必修54學分、共同相對必修16學分及各組專業相對必修10學分、專業選修10學分、自由選修16學分等課程。以共同專業必修課程,培養學生基礎法律能力,為將來畢業後無論是報考國家考試,或是投入私人企業做準備。並以各組專業必修、專業選修等課程,培養各特別專門法律基礎能力,為將來繼續深造做基礎。另外,結合法律服務社,使學生能有機會接觸到實際案例,培養將學識實際運用的能力。

法律學系學士班心能裡指標為:

  1.具備現代法學各領域之法學基礎知識。
  2.具備獨立思考與邏輯思辯之能力。
  3.解決法律問題之能力。
  4.具備人文素養、專業倫理。
  5.具備基礎法學實務或研究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