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系碩士班分為民商法、刑事法、公法、勞動法與社會法、國際法、基礎法學等六組。
法律學系碩士班核心能力指標為:
1.具備法學專業領域知識。 2.具備資料蒐集、歸納與分析之能力。 3.具備法律與其他領域科際整合之能力。 4.具備法學外文之研究能力。 5.具備論文與法律文書撰寫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