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系博士班係培育具備科際整合、國際學術交流及進階法學研究能力之專業人才,在國內深造進修的機會。
法律學系博士班核心能力指標為:
1.具備進階法學研究與論文撰寫之能力。 2.具備法學外文研究能力。 3.具備提出創新法律見解之能力。 4.具備國際學術交流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