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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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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 期(2001年)

一、
篇名:大專校園性騷擾所引起之法律爭議及其防治之道-美國經驗所提供之啓示-
作者:焦興鎧
卷期:4期
出版年:2001
中文摘要:本文之目的,是要對大專校園性騷擾之嚴重情形及現行法律規範做一整體之檢視,並對美國制度初步加以綜合評析,以做為我國將來擷取援引時參考之用。除緒論及結語外,其內容共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利用相關之研究報告,說明此一問題在國內外之嚴重情形。第二部分對這類事件之法律規範及所引發之各項法律爭議逐一加以檢視。第三部分則根據美國之經驗提出幾項具體之防治之道,以供我國校方及相關人員參考之用。
起始頁-結束頁:3 - 36

二、
篇名:法律經濟學基礎理論之研究
作者:謝哲勝
卷期:4期
出版年:2001
中文摘要:國內法律經濟學發展至今,基本入門文獻仍缺乏,學者間也缺乏共同接受的基礎理論,本文撰寫即以此二者為目標。本文第二部份首先介紹經濟分析的最基本觀念,並說明法律學領域適用經濟分析方法的空間;第三部份敘述兩個主要法律目的-財富極大和公平正義,以及從事經濟分析所使用的方法-序列分析、財富極大、成本極小;第四部份探討法律手段的成本及其與精確的關係;第五部份闡述經濟分析的限制,以避免有經濟分析萬能的錯誤印象;第六部份說明經濟分析所採取的四個步驟:第七部份歸納前述觀點,作為本文的結論。
起始頁-結束頁:37 - 60

三、
篇名:由海商法第二十一條論船舶所有人之責任限制
作者:林群弼
卷期:4期
出版年:2001
中文摘要:
起始頁-結束頁:61 - 90

四、
篇名:企業併購法制之基礎構造
作者:王志誠
卷期:4期
出版年:2001
中文摘要:我國目前並非以制定單行法之方式,作為企業併購之法律規範,但是透過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公平交易法、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相互作用及補充之結果,亦形成一套特有之企業併購法制。特別是銀行法與金融機構合併法先後修正及制定後,更創設一套非常獨特之金融機構併購法制。本文首先從檢討企業併購法制之意義及運用模式出發,以勾繪我國企業併購法制之基本架構。另綜觀我國現行企業併購程序之設計,因通常必須經企業內部之經營機關及意思決定機關決議通過,並製作相關書類及完成公告或通知程序,故其制度本身即直接或間接具有保護利害關係人之功能。此外,似亦基於維護公共利益及利害關係人保護之政策考量,一方面容許相關主管機關適度介入管制,另一方面則設有反對股東之股份收買請求權、債權人之異議權及員工之資遣請求權等配套設計;相對地,則本於金融安定之政策考量,而特別對金融機構採行較簡易之併購程序。
此外,本文亦指出我國現行之企業併購法制,事實上仍有諸多亟需修改或補充之處,從而除建議相關主管機關應調整其管理理念外,更建議應參考先進國家之立法例或實務經驗,積極研究是否引進先進國家現已採行之三角合併、股份交換、股份交換公開收購等新種企業併購模式,藉以促進我國企業併購法制之發展,使企業所得運用之併購手段更加多元化。另外,並認為似有必要創設簡易公司合併、簡易營業受讓或簡易股份交換等簡化企業併購程序之相關法制,透過自由與管制理念之折衷及調整,而於促進公司經營效率化與保護公司利害關係人及公共利益之間,取得企業併購法制設計上之衡平點,進而積極促進我國企業併購法制之國際化。最後,則針對銀行法與金融機構合併法先後修正及制定後,對我國金融機構併購之模式及程序,所造成之影響加以評釋,同時就以併購手段解決問題金融機構之政策取向及法制設計,提出管豹之見,以整理及分析我國金融機構併購法制之現況及特點。
起始頁-結束頁:91 - 138

五、
篇名:歐盟有關網路內容管制之政策及原則
作者:高玉泉
卷期:4期
出版年:2001
中文摘要: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期,歐盟以超國家架構的地位介入網路內容管制的問題。此一舉動,不但舉世矚目,更是各國政府制定相關政策所不得忽視者。蓋其為人類社會至目前為止規模最大、涉及最多國家及層次最高的網路內容管制方案。是以,歐盟介入網路世界的依據、具體內容、基本政策、及法律原則等問題,實值吾人深入瞭解及探討。而此亦為本文撰寫之目的。本文研究範圍,是以歐盟一九九六年所提供的兩份官方文件為始,陸續討論其後相繼制定的立法。最後並嘗試作一討論,期能瞭解這個距離我國千里之遙的世界,對於網路內容管制的態度及立場。
起始頁-結束頁:139-153

六、
篇名:東北亞條約安全體系之研究
作者:游啓忠
卷期:4期
出版年:2001
中文摘要:
起始頁-結束頁:15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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