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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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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6 期(2004年)

一、
篇名:論美國同性戀與平等保護-兼論我國同性戀人權保障之發展
作者:傅美惠
卷期:16期
出版年:2004
中文摘要:同性戀人權從最早之爭取平等保護,到近來爭取婚姻、訴訟及繼承等權利。同性戀者爭取人權運動,是一段艱辛血淚奮鬥史。為落實人權保障及尊重同性戀權益,法務部完成「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草案明定同性戀男女也可以依法組成家庭及收養子女,這項草案已由法務部報請行政院審查中,政院審查通過即可送請立法院審議,一旦完成立法,我國之人權保障工作將進入新的里程碑。我國藉由「人權保障基本法」之制定,展現其關注人權保障之決心,以提昇台灣人權形象所做之努力,誠值肯定與讚許。
起始頁 - 結束頁:1-60

二、
篇名:憲法意義下之「家庭權」
作者:李震山
卷期:16期
出版年:2004
中文摘要:家庭權係一既傳統又現代的權利。家庭權係一非完全個人性質,卻需充分顧及家庭成員個人之權利。家庭權係一內國之基本權利,同時又跨國界具普世價值的人權。不可諱言,家庭權正受多元價值、科技發展及無國界理論的衝擊。單就國內法言,憲法、法律與社會三者間,一直處於相互協調或衝突的緊張關係中,一部活的憲法,必須有回應社會變遷的能力,現代憲法的各項原則與權利保護,需能具體落實在下位個別法制中。否則,憲法無法充分反映時代精神,使憲政實際與憲法規範不一致,將會逐漸喪失其生命活力,成為紙上憲法。家庭權既屬於憲法基本權利之內容,何嘗不是如此。此正考驗著吾人的智慧。
基此,本文先將家庭權之概念分為社會意涵與法律意涵兩部分說明之。繼而,介紹以民法親屬編為中心之家庭權,包括婚姻與家庭聯結下之家庭權保障範圍與功能。承上,就既有「家庭權」在現代社會中所面臨之挑戰舉三例論述之:一、「同性婚姻」或「同性生活伴侶」;二、生殖科技;三、外籍勞工之家庭權。最後指出,在多元價值及科技發展風險社會中,寬容理念應在解決類似憲法問題,扮演一定角色。
起始頁 - 結束頁:61-104

三、
篇名:'But it's a Crime'-the Role of the Police and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in Child Protection
作者:Judith Masson
卷期:16期
出版年:2004
起始頁 - 結束頁:10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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