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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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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0 期(2010年)

一、
篇名:從社會促進制度談教育權之給付作用
作者:鍾秉正
卷期:30期
出版年:2010
中文摘要:我國近年來昂貴的學費成爲家庭負擔,甚至阻礙人民憲法上教育權之發展。本文主要在介紹社會促進制度中之教育促進,希望能增強教育權之給付作用,藉以落實憲法相關保障。文章首先分析教育權之憲法保障基礎,並探究社會促進制度之憲法依據。其後介紹德國教育促進制度之發展,並嘗試建構與分析我國近年相關措施。文末並提出些許心得與建議。
起始頁 - 結束頁:1-45

二、
篇名:原住民傳統文化表達之保護模式比較與建議
作者:楊智傑
卷期:30期
出版年:2010
中文摘要:傳統文化表達過去之所以難以受到著作權保護,是因爲這些民俗表達的起源有些已經遠不可考,而落入公共所有(public domain)。如今爲了保護原住民族的傳統文化表達,則是將已經落入公共所有的知識,給予保護。對於近年來智慧財產權因全球化而不斷擴張的趨勢,有不少學者開始反省,不該再擴張智財權的保護。他們很強調公共所有的重要性,認爲過度保護智財權,而增加後續創作人的創作成本。甚至,他們則提出另一種想法,就是「近用知識」(access to knowledge)的理念。本文想要探討,這兩個運動背後的邏輯何在?表面上看起來,保護傳統文化表達的方向,與近用知識運動的方向背道而馳,邏輯剛好相反。但這兩個運動是否有共通之處?而我們到底該對原住民族採取怎樣的保護策略,才能協調兩者的利益?本文會檢討幾種保護原住民族知識的模式,最後也將檢討我國「原住民族傳統知識創作保護條例」目前所採取的保護模式是否妥當。
起始頁 - 結束頁:47-97

三、
篇名:商標邊境管制措施法律性質論擔保金規定之合理性
作者:盧世寧
卷期:30期
出版年:2010
中文摘要:智慧財產權的邊境管制措施,係全球貿易近一個世紀所發展出來的制度,時至今日各國仍不斷在立法更新。然而在我國有關之規定卻係爲加入WTO,因應TRIPS之最低標準所出的規範,對此制度之由來、運作及國際趨勢幾乎沒有任何的經驗即移植立法,以至於產生不少問題,如有關適格的申請人、程序及實體性質、舉證責任、……等等,本文先由TRIPS之基礎理論及各國相關實務運作來嘗試界定邊境管制措施在我國法律應有的定位。  邊境管制措施問題反應在擔保金的規定上,最能突顯其實益,蓋擔保金之規定能反應出立法者對邊境管制措施上開問題的認識,由於我國相關規定(以商標法爲主)與世界各國立法迥異,本文嘗試以前述之法律定位來檢討我國規定之合理性,並參酌世界各國對於智慧財產權的邊境管制措施之相關規定及實務,提出本文之建議。
起始頁 - 結束頁:99-165

四、
篇名:一般優先權的類型
作者:黃健彰
卷期:30期
出版年:2010
中文摘要:就債務人不特定總財產上成立之優先權爲「一般優先權」。在台灣,已有的一般優先權類型有:(1)執行費用與訴訟費用優先權;(2)工資優先權;(3)稅捐優先權;(4)犯罪被害補償金或暫時補償金的返還優先權;(5)債務清理有關的優先權。「共益費用優先權」與「殯葬費用優先權」是應增加的一般優先權主要類型。至於「日用品供給的一般優先權」與「人身損害賠償一般優先權」的承認,則尚待斟酌。
起始頁 - 結束頁:16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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