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嘉星學生為設籍中華民國之本校學士班學生,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經濟弱勢學生:已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或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計畫補助之學生。
(二)不同教育資歷且入大學機會較少之學生:指本校亦即本校透過「獎勵公立大學提升弱勢學生入學機會」機制所招收之學生。
二、申請同學如為第二類別身分者,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至輔導中心資源教室深耕承辦人員判定。
三、注意事項:
(一)申請表中「措施項目」請同學自行勾選(每學期申請一項為限)。
(二)若是勾選第一、第二項目之同學:
1.申請表請先填寫至第一步驟完畢,再將申請表寄回法律系辦信箱( fangwei@ccu.edu.tw ),第二步驟待與教師晤談完畢再繳交。
2.一併填妥晤談時間調查之google表單。表單連結:https://reurl.cc/55gm4z
3.111年5月3日(星期二)前繳交完整申請資料者(除第二步驟可空白外),才視為完成申請。
(三)若是勾選第三項目之同學,請於111年5月3日(星期二)前將申請表及輔佐資料繳交予系辦曾小姐,或email電子檔亦可。
四、以上若缺一未繳交或未填寫完整,將視為不符合申請資格且逾期不候,請各位同學特別注意!
五、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嘉星學生助學作業要點及申請表單請參下方連結。